江苏省居住证如果搬家了还可以签注吗
先办理变更住所登记,然后可以在新住所办理签注。
1.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变更居住地登记。
2.居住变更登记后,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居住满一年,可在的最后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委托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3.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温馨提醒:
江苏省实行“一本通”制度,居住证全省通用。已经在省外城市办理居住证的,不需要重新办理,但需持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