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居住证签注办理指南(材料、时间、费用)
云南居住证签注指南
一、处理时间:
1.《云南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居住满一年,应当在居住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签注。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暂停居住证使用功能:
(一)逾期2个月内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的,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二)逾期2个月后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搬运地点:
1.当地警察局;
2.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组织。
三。搬运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云南省居住证原件;
3.居住地址或就业、学习等证明材料: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有合法稳定就业的原始材料。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
(3)以继续学习为由申请的,需提交本人学生证等学校出具的证明继续学习的材料原件。
四。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五、手续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