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毕业生生活补贴完成就业登记如何认定?
确定“完成就业登记”:
申请人毕业后或毕业年度内(即毕业证书上标注毕业日期的前一年)有就业登记记录。
其他要求:
(一)毕业一年内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内、海外高校毕业生):
1.沈阳户籍;
2.毕业后首次在沈阳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4.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一致;
5.创业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注册时间在毕业后。申请人是法人(经营者)。
(二)毕业1年以上不满2年的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含境内外高校毕业生):
1.户籍在沈阳,毕业后新落户沈阳;
2.毕业后首次在沈阳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4.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一致;
5.创业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注册时间在毕业后。申请人是法人(经营者)。
补贴标准:
1.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
2.硕士毕业生月薪1200元。
3.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
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