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毕业生生活补贴毕业后新落户沈阳市具体要求
认可“毕业后沈阳新住所”:
申请人毕业时户口不在沈阳,毕业后从其他城市迁入沈阳。
相关要求:
毕业1年以上不满2年的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含境内外毕业生):
1。我市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我市;
2.毕业后在我市首次实现就业或创业,并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4.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一致;
5.创业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注册时间在毕业后。申请人是法人(经营者)。
网上申报要求:
1.中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申创业的创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除上述要求外,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出境博士后还应提供:
1.博士学位证书(有博士后经历的需附博士后证书,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海外博士后证明);
2.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3.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应提供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人编制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