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疫情期间想办理医保怎么办?
(一)公司业务
1.员工的增加或减少
参保单位可通过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ccylbx.org.cn)进行人员增减。如急需窗口服务,可拨打“0431-12393”联系客服,医保工作人员会处理空缺。复工后,纸质申报材料交医保窗口存档。参保单位3月份人员增减时限由2022年3月20日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
2.单位付款
单位缴费业务可通过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线办理。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连续不间断缴费的参保职工,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医保费用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可在复工后及时支付中断费用。
3.支付基础审计
【/S2/】2022缴费基数审核截止日期由3月20日延至4月18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S2/】3月29日起,尚未完成缴费基数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按原基数核定并打印《吉林省4月份医疗保险费核定通知书》。
(二)个体企业
1.城乡居民保险登记
疫情期间,个人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业务。如果因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关闭而影响业务受理,他们可以拨打客服热线“0431-12393”,医保工作人员会在后台处理。
2.个人捐款
城乡居民、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服务,可通过“集事办”微信小程序中的“社保医保缴费”功能在线办理。
(三)待遇审查业务
1.异地病历
长春市参保人员可下载“全国医疗保险服务平台”手机APP,根据提示到异地就医并记录,或在就医地定点医疗保险机构先行支付,待待遇出院、本市复工后到大厅报销。长春市2021年异地医疗费用最终申报截止时间暂由2022年3月31日延至2022年5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异地分娩
疫情防控期间,长春市参保人员有过异地生育的。生育前,他们可以通过“0431-12393”医保热线记录空缺,复工后将相关审批材料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