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指南(条件+入学+流程)
一、登记说明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预防突发情况,建议异地考生谨慎选择考区,尽早返回考区境内,以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参加考试。考前14天,要求考生监测身体健康状况,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会活动或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考前关注疫情防控情况和考试要求,按规定参加考试。
(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在高校和市(区)。
高校考区为: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幼儿师范大学、西安文理学院、xi安翻译学院、xi安思源学院。高校考区仅限全日制大三及以上学生。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提出申请。陕西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幼儿师范大学、xi安文理学院、xi安翻译学院、xi安思源学院除外)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在就读地报名。
持有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效五年有效期的台湾省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省居民,可以在工作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政策应咨询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4)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考生信息填写不正确,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的,自行负责。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应用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台办秘书管理部、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管理部《关于涉港问题的通知》, 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教师办〔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状态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在陕西省内申请,在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三年级以上学生、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道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体信息可以在这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