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才新政政策

实行犯2022-08-16  10

沈阳人才新政3.0配套细则落实部门联系方式

一、人才激励

(1)高层次人才

1.奖励和住房

对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我们将择优录用:

A类:最高奖励500万元,“一人一议”解决首次购房问题。

B类:最高奖励250万元,150万元为购房补贴。

C类:最高奖励50万元,购房补贴100万元。

2.发放“盛京人才卡”。提供交通、文化旅游、娱乐、消费等便利服务。

3.外国专家的资助。外国人才获国家级项目资助的,我市按1:1给予用人单位配套资助。

4.创业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初创期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发展阶段,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累计最高奖励2000万元。战略科技人才项目组,由“一事一议”资助。

(2)产业人才

1.急需人才,择优给予60-30万元奖励。

2.创新创业者,优惠扶持15万元。

3.军事科研人才,择优奖励15-50万元。

4.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优惠支持10万元。

(3)大学毕业生

1.生活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博士3万元/年,硕士1.44万元/年,本科7.2万元/年,最长3年。

2.购房补贴。博士7万,硕士4万,本科2万。

3.博士后。每年10万元,最高2年进站补贴;引进博士后生活补贴20万元。

4.创业支持。最高6万元最多2年创业或房租补贴。

5.就业支持。按照1000元/人,以及企业录用的毕业生人数,给予企业就业补贴;每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6.盛京信阳卡。向大学生发放“信阳卡”,涵盖衣食住行等。

(4)技能型人才

1.生活补助:最高1000元/月,最长3年。

2.住房补贴:最高50万元。

3.“技能大师”学徒补贴:每个学徒3000-5000元。

4.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双元制”校企合作:最高100万元。

5.专业建设补助:高校开设的稀缺专业,一次性补助50-100万元;根据人才培养情况,给予高校最高3年、每年30万元资助。

6.保送毕业生奖励:按每人1000元奖励院校。

7.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新获得技师资格3500元,高级技师职业资格5000元。

8.新学徒培训: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

二。平台载体结构

(5)支持科技创新项目

1.RD学会支持。依托浑南科技城、沈阳中关村科技园引进RD机构,给予1000-300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RD事业单位绩效评价达标的,连续3年给予1000万元补助。

2.科研支持。对与大专院校合作研发,开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的企业,给予企业实际技术合同费的20%-40%,最高支持2500万元。

(6)支持成果转化

1.转让方的支持。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的3%,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2.受让人的支持。对提出技术要求的企业,按清单内项目技术合同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前期补贴。

3.平台支持。按企业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给予机构最高30万元的奖励。

4.技术经纪人支持。评选“服务之星”技术经纪人,最高奖励10万元。

(七)支撑人才创新的载体。

1.院士工作站。5年内,最高累计奖励300万元。

2.专家工作站、候鸟人才工作站、海智工作站。最长3年,每年最高10万元。

3.博士后工作站。新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

4.海外创新载体。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海外工作站引进海外人才和项目,择优给予10-50万元补贴。

(八)人才交流平台支撑。

1.打造重大人才活动品牌,如“凤还巢”系列活动,广纳贤才。

2.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奖励500-100万元。

3.学术交流活动。按照最高活动总支出的50%给予主办方最高100万元的补贴;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深造,给予一定补贴。

4.学会加入支持。连续五年每年支持多达30万个社会服务站。

5.智库话题。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开展研究,并给予资金支持。

(9)社会中介组织的支持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一次性建设奖。运营好的,给予20-40万元贡献奖励。

2.人才中介组织的支持。承担创新创业大赛和团队项目对接的3-6万元奖励;项目对接落地的,给予5-10万元奖励。

3.人才奖。开展“带土移植”人才工程对接活动,择优奖励最高9万元;成功引进创业团队,最高奖励50万元。

(十)人才创业融资支持。

1.人才贷款支持。创新创业项目可从金融机构获得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并按照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最高80%给予补贴后贴息,累计补贴最长36个月。

2.人才投资支持。对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并持有满24个月的投资机构,按实际货币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

3.融资速度支持。制作科技人才财政保障“白名单”,各类财政扶持资金20个工作日到账。

三。制度创新和服务保障

(十一)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

设立事业单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急需人才的高层次人才。

(12)人才识别

1.高层次人才分为A、B、c三个层次。

2.试点授权我市产业链“链主”单位自主认定符合产业需求的人才,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3.省会以上其他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人才。

(十三)特殊贡献奖

1.特别贡献奖。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技术研发骨干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2.外国专家年薪补贴。引进海外人才按年薪分为30-50万元、50-80万元、80万元及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14)住房保障

1.人才住宅。人才住房有多种筹集方式,租金减免,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等待期间享受补贴。

2.公积金支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1.5-4倍的贷款额度。

(15)公共服务

1.人才之窗。实行人才窗口“一站式”服务。

2.人才岗。外地毕业生最多可免费停留10天。

(16)解决后顾之忧。

1.配偶安置。为全日制高层次人才提供配偶安置服务,或提供最长36个月的生活补贴。

2.孩子们上学。根据人才水平提供子女入学服务。

3.就医。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医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体检。

(十七)工作保障机制

人才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年终结算。

(十八)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沈阳市现行人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从新起,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该政策将于2021年8月1日实施,暂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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