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引进落户11个条件
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可选择在我省任意城镇申请落户:
1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4.去年工资收入30万元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的我省就业人才。以上标准随我省人均工资水平的变化及时调整;
5.有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以技术在我省就业的企业投资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注册资本不低于10%;
6.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的创业人才,产品符合我省12个重点产业扶持方向,是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实际出资不低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7.教育部“985工程”和“211工程”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可选择在其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的人才,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奖(不含荣誉奖)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的人才;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其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在市县领办科技企业,在当地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2.在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与该用人单位持续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符合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