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长沙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用?
1、外来务工人员或投靠外地亲属并持有居住证(或身份证、户籍)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选定居住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确需转院到外地治疗的。我市协议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脑科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具有转诊审批权限。其中,省肿瘤医院限于肿瘤疾病转诊,省脑科医院限于精神疾病转诊,省儿童医院限于未成年人转诊。
3.被保险人在72小时内紧急救援期间到外地探亲访友发生的医疗费用;
4.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和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