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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站
电动车上路怎么办?
需要注意什么?
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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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驱动程序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应当年满16周岁。
(二)驾驶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F、E、D证)。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帽。
关于凭据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公共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除外)上路行驶时,应当携带行驶证。
(二)驾驶其他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或者交通协管员的引导。
(二)遵守交通路段和交通时段管理规定。
(三)保持刹车、后视镜、夜灯、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完好。
(4)转弯时优先通过车辆和行人。
(5)转弯时,打开转向灯;没有转向灯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启;遇有雾、霾、雨等低能见度或者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装置。
(6)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如果行人正在穿过人行横道,停下来让道。电动自行车应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下车。
(七)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车行道右侧行驶。
(八)因占用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本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九)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其他电动车应当按照限速标志、标线行驶。
(十)法律、法规对电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