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胎有什么补助政策?
[问题]
湖北三胞胎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答案]
还没有。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
【/s2/】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明确规定提倡适龄结婚、生育,生育一切子女。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繁殖的条件是明确规定的。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同等数量的子女。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子女数。
关于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体系,规定城乡社区建设改造和新建居住(小)区应当规划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护理和哺乳提供便利条件。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鼓励幼儿园适当延长在园时间,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女职工照顾婴幼儿的弹性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托儿补贴制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护理服务专业人才。
在降低生育、育儿、教育成本方面,一方面完善了产假制度,详细规定了“五假”: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依照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享有60天产假,其配偶享有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用人单位应当为照顾住院残疾或者患病老年人的赡养人提供便利,每年给予其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独生子女在医院照顾残疾或患病老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不少于15天。关于备受关注的婚假问题,依法明确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以延长假期。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常发放。另一方面,妇女的合法就业权益得到保障。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帮助和补偿。鼓励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企业假日人工成本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