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胎产假多少天?
湖北三胞胎产假天数
在湖北省,符合政策的三孩,生育保险所有待遇与一孩二孩相同:
依照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和60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常发放。
产假详情:
1、正常分娩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不满12周的,产假30天;如果怀孕超过12周但不到28周,产假为45天。怀孕28周以上的,产假98天;
3.男员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湖北能生几个孩子?
根据2021年《关于修改:等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明确规定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明确规定了复制的条件。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额生育。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子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