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件
城乡居民: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2.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在市内四区中小学(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的学生(统称未成年居民)。
3、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简称低保人员)。注: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4.经民政部门认定并持有《大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低收入家庭成员(简称“低收入人员”)。注: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参加未成年居民医保。
5.劳动年龄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残疾人”)。
6.大连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应当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城市工人:
1.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
2.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劳动年龄内无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保险材料
城市居民:
1.未成年居民所需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印章的最低生活保障身份确认单;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中的未成年居民,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牺牲证明书》及定期抚恤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病故军人遗属未成年居民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残疾人参保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章的居民最低生活确认单,享受低保的居民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需提供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老年居民保险所需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大学生投保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公司员工:
1、新参保的城镇职工。
(1)《医疗保险增加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新农民工参保。
(1)加盖单位公章的《大连市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两份;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参与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人选择性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公司员工:公司社保经办人员选择性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参加地点
大连市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中心路一段53号
电话:0411-83185622
大连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
电话:0411-85615028
大连市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列表
参与的时间限制和费用
参保时限:材料齐全的工作日立即结案。
保险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