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一、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含沈阳市外的);

(2)注册的自由职业者、灵活雇员、商业伙伴、推销员等。我市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人员;

(三)按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与企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含被兼并失业人员);

(四)在企事业单位就业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与企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经同级人社部门按原就业程序认定符合条件的;

(五)企业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因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而长期下岗的职工,企业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因各种原因不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与企业签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协议后,自愿按个人政策为其缴费;

(6)外地职工,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自愿按个人政策继续缴费的;

(7)符合参加个人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中(征地时年满16周岁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在1999年1月1日至征地参保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未满16周岁的,按16周岁缴纳养老保险费[市府办160号])。

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个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沈阳户籍需提供居住证)、身份证、工商银行卡,到户籍(居住证)所属区社保分中心窗口或下载“沈阳政务服务APP”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注册后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税、辽宁移动税务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厅窗口、辽宁世通APP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档次并申报缴纳。

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

(三)按有关规定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其他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医保?

目前可在线办理的业务:新参保、续保、停办、退保、转岗退休、基本信息变更、灵活就业人员绑定手机短信。

门户网站可以办理的事项:灵活就业人员退保、短信绑定、基本信息变更。

其他事宜可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办理。

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税务、辽宁移动税务APP、支付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厅窗口、辽宁世通APP”自主选择申报。银行与代扣银行签订的原代扣方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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