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购房入户办理指南
产权人为直系亲属共有
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产权人为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的,可按人均25平方米面积迁入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已婚子女可按人均面积整户迁入,迁入后不允许办理“三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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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人不是直系亲属所有
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只允许其中一人及其直系亲属享受购房入户政策,其他必须放弃。
按照人均25平方米的面积,允许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迁入。已婚子女可按人均面积全家迁入,迁入后不允许申请“三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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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成套商品房
继承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可允许迁入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人均面积25平方米。已婚子女可按人均面积整户迁入,迁入后不允许办理“三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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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①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二手房原产权人虽未享受,但户口仍在原住址,如调动失败,原户口迁入街道、乡(镇)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新产权人可按购房落户条件迁入。
②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不能单独按照购房条件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