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产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
湖北产假最新规定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重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性措施,完善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其中,在降低生育、育儿、教育成本方面:
一方面完善产假制度,规定“五个假期”:
1.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将享受60天产假,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2.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3.用人单位应当为赡养人照顾残疾或者患病老年人提供便利,每年给予其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
4.独生子女照顾残疾或患病住院老人的,每年护理时间不少于15天。
5.对于备受关注的婚假问题,依法明确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以延长假期。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常发放。
另一方面,妇女就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帮助和补偿。鼓励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企业假日人工成本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