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工医保如何参保
保险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3.外地党政机关、企业驻甘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和已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投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2.投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书或其他经批准的专业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簿(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单位的性质和人员编制文件(复印件);
6.上一年12月在职职工工资册、退休人员养老金册(原件);
7.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
8.其他相关材料和证明。
保险流程
1.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2.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交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基金办公室审核登记。
3.主任签字批准。
4.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搬运地点
兰州各区县市医保局
手续费
受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手续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