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赠送型人才住房分配程序
(1)申请申报。
已租住人才房的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在我区工作满8年的,可向区组织部(区人才办)申请免费赠送租住的人才房。区组织部(区人才办)出具审核结果,并将确认名单报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实施机构。
(2)处理赠与协议。
区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应当协助人才住房所有权人与申请人签订赠与协议。
(3)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本细则,赠与人才住房由申请人持区财政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审核意见和赠与协议进行核准处置,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赠与手续并按规定办理过户凭证。房地产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布分配结果。
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实施机构将租赠转换分配结果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备注:符合免租人才住房条件的国际尖端人才、国内高端人才、花都领军人才,在本地区工作满8年,可申请配租的人才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