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骑电动自行车没有戴头盔怎么罚款
太原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怎么罚款?
交警建议将《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修改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客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装定位装置或者其他安全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增加了“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元罚款”的规定。
太原电动自行车上牌时限: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置之日起30日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车牌和行驶证的初始登记费将被免除。不符合太原市登记标准的车辆,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在太原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