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可以买广州穗岁康医疗保险吗?
根据广州穗穗康医保的规定,购买广州医保后可以参加广州穗穗康医保,与有无工作无关。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人员(含省、市、不同层级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
备注:
1.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必须在有效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投保“穗穗康”;
2.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2021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参加“穗穗康”。
[结算方式]
(一)“一站式”结算
参保人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急)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后,符合理赔条件的医疗费用同时采用“穗穗康”治疗站式结算,参保人无需另行申请零星报销。
(二)零星偿还
对参保人员发生的不符合“逐站”结算情况、符合理赔条件的医疗费用,实行零星报销理赔。
1.已由医保结算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当被保险人异地就医、出院时,保险公司通过医保系统定期提取数据,保险公司通过指定的网上方式联系并指导被保险人提交理赔申请和银行账户信息。被授权后,向医保中心发起调用参保资料的申请,按照“逐站”流程完成结算。
2.在广州就医或异地就医发生的无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在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参保人在广州或外地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进行医保网上结算的,需到广州市各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提交零星医保报销,符合“穗穗康”补偿范围的金额,按“逐站”服务流程享受社会医保待遇报销后直接结算。
3.广州其他医疗保险不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非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就医后无法进行“逐站”结算,需要被保险人通过指定的网上方式提交理赔申请材料,保险公司后台处理人员根据提供的理赔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处理。
4.在定点药店购买创新药、特殊医用耗材、指定病种筛查费用予以报销。
在定点药店购买创新药、特殊医用耗材、指定病种筛查费用不能采用“逐站”方式结算,投保人需要通过指定的网上方式提交理赔申请材料,由承保公司后台处理人员根据提供的理赔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