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
参与时间:
(一)新生儿的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含)内,及时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其中,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未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监护人可在出生之日起90日(含)内为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付款:
(1)在次年保险赔付标准明确的情况下,新生儿的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当年、次年、当年、次年)选择保险年度进行赔付。若为当年及以后两年一次性缴纳,经办机构应分别核定不同年度的应缴费用。
(2)未明确下一年度缴费标准的,只能进行出生当年的医保登记和缴费。
投保材料
1 .《某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
2.户口本;
3.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领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同户家庭成员均可办理);
6.符合参保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生子女,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参保证明。
温馨提示:
每个区的要求会不一样(比如保险申报表,扣款银行)。具体请咨询各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