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优先租住人才公寓,住满了才能申请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对象
①2021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②2021年1月1日起在闽侯县注册纳税龙头企业(由县发改局提供,详见附件1)和上一年度受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详见附件2)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人员;
③中共闽侯县委领导班子认定的其他人才(含高层次人才)。
租金补贴标准和期限
1。租房补贴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每月补贴金额为:第一年900元/月,第二年720元/月,第三年540元/月;
全日制毕业生月补贴第一年675元/月,第二年540元/月,第三年405元/月。
2。租房补贴期限。
房租补贴最长期限为3年。
享受租赁补贴期间在闽侯县购买或获得商品房、各类保障性住房等不动产的,从次月起终止享受租赁补贴。
已经享受购房补贴和人才公寓租赁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应用和处理
1。申请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号(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领取,直至季度结束。
2。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向个人企业申请,企业汇总后向县人社局人才窗口申请。申请人应填写《闽侯县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申请表》(附件5),并向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申请人需提供有其签名和手印的未婚声明;
④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人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开通银行卡功能)。
(2)企业应用。
对企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然后由企业向县人社局人才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上述①-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闽侯县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闽侯县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6)(一式两份);
④本单位的宣传资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3)审计。
县人社局人才窗口汇总申报材料后,提交县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批。
(4)好的。
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县人社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补贴。
公示后无异议的,经申请人实际租房、县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从次月起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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