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方式
沈阳人才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
A.2018年1月1日后落户沈阳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和技术人员及以上技能人才(35周岁以下),首次来沈阳就业创业且非沈阳籍的,未享受过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B.对于沈阳市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2018年1月1日后首次来沈阳就业的成熟实用人才(非本市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称,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经用人单位推荐盖章后按标准享受租赁补贴。
c对于2015年1月1日后在沈阳市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沈阳籍)、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学士(25周岁以下),以及2017年1月1日后在沈阳市首次就业、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且从未享受过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学士(25周岁以下)。
申请方式:
在沈实现就业的,按用人单位所在区划分;在沈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所在地,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