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10月20日)

暂时的不便是为了将来更大的方便

-致全城被保险人的一封信

亲爱的被保险人:

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老百姓的美好愿望。为早日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了全国统一标准的医疗保险信息平台。这个平台如“医保普通话”,将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员不便等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定于10月26日0: 00至10月30日24:00期间,关闭并切换至网上国家平台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药房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暂停所有医保窗口服务,以及医保网上大厅、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支付宝小程序、电子政务自助机、iXiamen、民政通、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所有网上、掌上、自助服务。

启动后可能会因为刚开始新平台运行不稳定而给你带来不便。我们会尽力解决你的困难和问题。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以后更大的方便,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停机后,请将具体的医疗、购药及处理事宜告知我们如下。请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业务。

一、医疗保险报销结算

(一)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停机期间,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暂停医保结算。如有急用,请个人先行垫付费用,新平台上线后,凭有效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购药所在地的定点零售药店补办医保结算。

(2)慢性病患者、特殊药物患者就医购药

停机前请到相关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购买药品,并准备好足够的所需药品。

(三)普通门诊人次

停机期间,如无急用,可在新平台上线后就诊:如有急用,请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新平台上线后,可持有效的医疗费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原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住院(四)

1。关闭前允许进入。已达到出院标准的,请配合定点医疗机构于10月26日零时前进行出院结算;未达到出院标准的,请于10月26日零时前注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2。停工期间住院。可以先自费办理入院手续,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院出院手续。

二。异地就医备案

1。停机期间已备案或未及时备案,但停机期间出院后无法直接网上结算的,请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疗保险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

2停机期间未及时备案者,异地病历信息服务恢复后未出院者,可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在医疗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三。暂停医疗保险经办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医保经办业务,待医保经办信息业务恢复后再办理。2020医保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生育津贴申领期限延长。

四。暂停家庭互助功能

我市原绑定家庭互助关系转为福建省家庭互助关系。家庭互助的功能和使用参照福建省家庭互助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我们温馨提醒您:如果您在平台在线切换期间有任何关于办理医保业务的疑问,可拨打0592-12333咨询,或登录http://ylbz.xm.gov.cn、官网及“xmylbz”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看我们的问答提示。新平台上线后,如发现医保结算受到影响,请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

厦门市医疗保险局

2021年十月二十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9572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