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微信群等渠道流传一些关于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虚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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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边肖将为大家带来——澄清谣言!
一、谣言中提到的“失业救济金”和“疫情补助”名称不正确。
真相
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失业救济金”。失业补贴是疫情期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阶段性措施。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
2.谣言中陈述的申请对象和条件是不正确的。
真相
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失业救济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
●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特别提示:
在成都领取失业补贴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你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最后一个地点必须是成都。请认真核对以上申报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申报。
3.谣言中所说的地址是不正确的。
真相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失业救济:
●在线申报(推荐)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方式一:失业人员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官方账号后,点击【成都就业助你前行】→点击业务办理栏下的【失业补助金申请】进行申报。提交成功后,后台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短信告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失业救济金从次月月底开始按月发放。
方式二:失业人员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办理,然后选择失业补贴申请进行申报。
●柜台申报
(1)失业前最后一个单位在市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成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失业保险窗口)申请失业补贴。
(2)失业前最后一个单位在本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向其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失业补贴。
特别提示: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群聚集增加疫情防控风险,强烈建议所有申请人通过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官方账号、成都市人社局官网等网络渠道申请失业救济金。
四。谣言中所说的补贴期限和标准是不正确的。
真相
失业救济金从审批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图表是支付标准: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您关心的成都人社政策信息,请以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就业局、成都社保微信官方账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不明渠道的信息,不轻信、不传播谣言,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和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