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接收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的人员。
3.就业不因我的意愿而中断。
收集材料
1.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
2.缴费期后审核《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3.经审计的个人档案;
4 .《兰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
5.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6.失业人员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收集过程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上报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在失业证上填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金额,并出具存折。失业人员应当每月在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签收手续。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上签字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将失业保险金转入本人存折。失业保险金按月签收领取,没有签收领取手续不发放失业保险金。
提货地址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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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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