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景洪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对象+标准
2022景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一、与会者
除服刑、服兵役和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景洪户籍城乡居民;长期在景洪投资、工作、生活的移民及其持有居住证的未成年子女也可在我市参保。
二。支付标准
(1)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比上年提高40元至320元/人,各级财政部门人均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30元至580元/人。
(二)困难群体个人缴费标准和个人承担标准(人/年)
1.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标准为120元,个人承担200元。
2.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或二级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基金标准为120元,个人承担200元。
3.低收入家庭贫困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人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基金标准为120元,个人承担200元。
4.边疆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标准为70元,个人承担250元。
5.贫困供养人员:贫困供养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城乡优抚对象:城乡优抚对象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资助,其中医疗救助资金补助标准为120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200元。
7.独生子女家庭:符合城乡居民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为180元,个人承担140元。
8.双女家庭:符合城乡居民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的双女父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为180元,个人承担140元。
9.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符合城乡居民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的特殊家庭父母(残疾儿童不予补助),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10.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补助180元,个人承担140元。
三。集中支付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支付期。在此期间,每月1日至25日可缴费(节假日不顺延)。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年度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