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根据重庆的人才落户政策,应届毕业生可以落户重庆。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只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就可以直接落户重庆。
二。重庆人才落户政策
(一)三类人才落户
第一类: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
第二类: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以上职称人员、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
第三类:获得省(部)级以上奖章、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人员,被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
(二)落户申请材料
1.第一类高层次人才:
书面申请;
重庆市人才服务证;
流动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在合法稳定居住地入户的,需要提供住房手续;
房屋为租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办理户籍手续;
有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或父母的离婚手续及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2。第二类通用人才:
书面申请;
书面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或护理人员资格证书;
流动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在合法稳定居住地入户的,需要提供住房手续;
房屋为租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办理户籍手续;
有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或父母的离婚手续及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3。第三种被表彰的人才:
书面申请;
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流动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在合法稳定居住地入户的,需要提供住房手续;
房屋为租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办理户籍手续;
有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或者父母办理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的证明。
(三)申请结算地址
凡申请落户重庆的,可自愿选择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直系亲属、市区社会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
(四)结算部
请携带相关落户申请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口登记。
(五)结算时限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市内迁移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六)特别提醒
所有落户的人才都不受在重庆工作年限、就业和社保缴纳的限制,甚至不受年龄限制。高层次人才和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受是否在重庆就业的限制。
与人才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重庆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