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现役军人最新优抚政策

初中毕业上技校2022-08-15  14

青岛市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青岛市军人基本优待清单

1.给他家挂荣誉牌。

2.寄一封慰问信过年。

3.入伍和退伍时,会举行欢迎仪式。

4.邀请优秀军人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5.获得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青岛现役军人名单列入地方志。

6.人民政府应当将喜讯发送给立功受奖的青岛现役军人家属。

7.优先聘请优秀现役军人担任辅导员、讲师等。

8.倡导利用大型集会、活动广播、航班、车船、机场、车站、码头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现役军人的优秀典型先进事迹。

9.在服现役期间,义务兵家属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给予优待金。

10.在审核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养老金、补贴、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1、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优先考虑。

12.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等公共文化设施,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按规定提供门票减免等优惠。

13.乘坐国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民航航班时,应优先购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轮船、飞机)。可以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陪同的家人可以一起享受优先服务。

14.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

15.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16.鼓励银行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手续费等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17.鼓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电信运营商给予优惠套餐资费,在自营厅提供优先服务。

18.鼓励电影院(剧院)提供门票减免等优惠服务,鼓励文化活动机构和营业性演出提供优惠服务。

19.推荐优秀驻青部队和青岛官兵参加“感动青岛”道德模范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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