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国三以下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范围+条件
1.2020年10月1日起,取消国三排放标准运行的淘汰柴油车(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拖拉机);
二、在本市登记,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或单位的;
三。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超过一年(含)或小于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直接报废。
扩展: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国三排放标准运行的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空燃气环境质量,小店区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小店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国三排放标准运行的柴油货车淘汰补贴业务。
希望市民朋友了解淘汰补贴的范围和条件,对比淘汰补贴标准,按照申请和发放流程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龙城街75号小店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电话:0351-717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