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北京的失业保险和失业补贴有什么区别
应用条件的差异
失业保险
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未满1年,但本人仍有按规定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的;
因本人意愿以外的原因中断就业;
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失业救济金
1.到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未重新就业,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不满1年或参保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尚未重新就业,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失业救济金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实际发放时间根据申请时间可至2021年6月。
补贴标准差异
失业救济金
可以获得最低2034元,最高2143元。
补贴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失业救济金每月最多可以拿到1408元。
发布标准:
参保缴费满一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1408元/月;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88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