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核定缴费期调整公告
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个体户)人员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昆医保公司〔2021〕10号),灵活就业(个体户)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缴费业务变更日期调整变更。这些变化如下:
一.医疗保险参保变更审批时间(包括参保、停保、续保、在职转退休等。)自2021年6月起调整为按月办理,即每月1日至15日,节假日不顺延。
二。税务部门费用征收时间由2021年7月调整为每月20日。节假日是否顺延,以税务局的规定为准。
三、在职退休以收集的申请材料为准,3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的次月缴纳,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