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一、贵阳医保报销流程
(一)城市居民:
(1)住院发票原件(加盖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及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加盖就诊医院印章);
(3)疾病证明(加盖就诊医院的疾病证明);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就诊医院印章);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时不需要);
(6)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7)转往其他医院的,应提供《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申请表》。
(8)急救、抢救,在统筹地区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须提供医院证明;
(9)在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患急性病住院的,须提供医院的疾病证明和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二)城市工人:
(1)有效报销单据(加盖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无疾病证明)应包括:出院和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行病史、检查、诊断、疗程(包括手术)、治疗后转归、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医院公章);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应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各项目的名称、剂量、次数、单价等。),加盖出诊医院印章;
(4)转诊的,应提供转诊审批手续,出差、探亲的,应提供单位出差、探亲证明。
二。贵阳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已发生的住院费用,先行垫付现金,并保留相关单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