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形象进度2022-08-15  8

贵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贵阳医保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去医院门急诊后,1800元以上的医药费可以报销,报销比例50%;

2.如果是7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3.如果是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

注:无论何种人群,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0元。

如果是住院费用,一年内第一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时,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首付款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及以后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院费用)一年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7万元。

二。住院报销的标准与被保险人居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意:如果住在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自付15%,即报销85%;

2、3万元至4万元,职工自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95%可以报销,职工只需缴纳5%;

4.退休人员缴纳比例为职工缴纳比例的60%。

三。医保基金不能报销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非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二)中断支付期间发生的费用;

(三)参保居民到安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就诊,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费用;

(4)出国或港、澳、台治疗费用;

(五)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以外的用药和费用;

(6)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和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的费用;

(七)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处理;

(8)因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就医(精神病除外);

(九)因工伤支付的医疗费用;

(10)眼镜、假牙、假眼、假肢、助听器等康复器械费用;

(11)其他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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