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遇保障办法
二。治疗标准
①在政策范围内,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由个人和基金共同支付,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由个人承担,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③最高支付限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