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退休后公积金提取办理要多久?
处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由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凭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核准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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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决定〉的规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