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处理时间
申请人可于上午6:30至21:30(含节假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每日一次)。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维护ⅰ类借记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当日提取资金并转入申请人本人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备注:
1)商贷自助取款业务只是方便员工取款,与还贷无关。员工必须根据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
2)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一类借记卡的,需由职工本人通过柜面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绑定,也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在柜面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