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积金提取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在本市购买商品房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总房款以购房合同总价、全款支付凭证金额或增值税发票金额中的任意一项为准)。
2.购买本市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房,铁路副中心支付的铁路职工购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辖区内铁路部门自建经济适用房。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总房款以购房合同总价、全款支付凭证金额或增值税发票金额中的任意一项为准)。
3.在本市购买二手房
提取金额: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总房款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4.在本市购买安置房。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应支付的差价总额(差价总额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签订的补充金额或差价全额支付票据为准)。
5.租购本市出租单位的周转房和公寓。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房租)总额(房款总额以租房合同中签订的价格为准或全款凭证金额)。
6.异地买房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总房款以购房合同总价、全款支付凭证金额或增值税发票金额中的任意一项为准)。
7.在本市新建或改建自住住房。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和改建的总价(房屋建造和改建的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和其他施工费用的账单总额为准)。
8.大修本市自住房屋。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总价(房屋大修总价以职工购买建材等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户的修缮费用支付凭证为准)。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在还款期内,向还款中心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视同提取金额,一并计算。
(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需缴纳租金。
提取金额:员工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账户余额允许的情况下,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当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全年实际发生的租金支出;商品房为租赁的,年提取额为职工及配偶当年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四)离休、退休
支取金额:全额支取账户。
(五)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
支取金额:全额支取账户。
(6)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支取金额:全额支取账户。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的情形。
支取金额:全额支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