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花露水成分2022-08-15  6

在兰州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无产权的房屋,出租自住房屋

职工必须在省会中心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兰州无自有住房。

1。提取范围:可以同时提取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条件:

(1)租住兰州市政府认定的公租房,提供:①身份证明材料②政府部门认定的公租房合同③住房租金缴纳票据。

(2)在兰州地区租住其他房屋的,由已婚有薪职工提供:①身份证明材料②结婚证③无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有房屋证明。实缴职工提供:①身份证明材料②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实缴职工本人住房证明。

3。提取时间限制:

在兰州租住政府认定的公租房:在租房合同和发票双方有效期内,每年可退一次。

在兰州租住其他房屋:以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房屋证明为准,一年可退一次。

兰州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4。提款额度:

租住兰州市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年提取额度为当年实际需要缴纳的租赁费用;

在兰州地区租住其他住房的,年提取额为职工及配偶当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5。重新确认无自有房屋证明:

申请人持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证明办理提取业务时,由省会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再次确认该证明。通过在中央系统查询缴存职工及配偶的贷款及记录,确认申请人家庭是否有自己的住房记录。无自有住房的,办理支取业务;有自有住房的,不办理提取业务。经查询,有自有住房记录,但申请人声明已转让或因其他原因发生财产分割或转让的,申请人实际无自有住房,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转让信息,进一步确认无房事实。

因交房职工将所购单位退回单位重新分配导致备案、提取、贷款等信息无效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出具的退房证明。

申请人故意隐瞒有房事实的,依照本规定第四章第十二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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