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租房A类保障对象是指哪些人
公租房A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租房补贴发放给A类家庭。按照梯度保障原则,除特殊规定外,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优先保障A类保障对象。
申请公租房保障时,A类公租房保障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三)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公共租赁住房A类保障对象为单身申请,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