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支付比例
根据单位行业风险类别支付(一类为0.2%;ⅱ类0.4%;ⅲ类0.7%;ⅳ类0.9%;ⅴ类1.1%;ⅵ类1.3%;七类1.6%;VIII类1.9%),个人不缴费。
支付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付款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付款地点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
电话:8487208
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
电话:887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