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的国三排放标准运行的柴油货车,是指在吕梁市车管部门注册登记,2013年以前生产的重型、中型柴油货车。
车辆报废流程如下: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处理,并取得报废车辆回收证明(第五联);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当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领取机动车注销单;也可以先取消再拆解。车辆应当主持道路运输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处办理车辆营运注销手续,领取道路运输证注销单。
扩展:
关于进一步做好吕梁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的补充通知
加快淘汰吕梁市在国三排放标准下运行的柴油货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经吕梁市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结合吕梁实际,现将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该淘汰的车辆都是车主自己解体,废铁送不出去。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并写保证书后,由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如果当地交警部门在综合指挥平台上查询到没有最近的行驶轨迹,他可以按照挂失注销。
二。被淘汰的车辆被法院、检察院等行政管理部门扣押,且扣押期限未续延的,可以按照机动车注销流程办理注销登记。
三。本应淘汰的车辆多次转卖,原车主未办理转移登记无法找到。保留现车主随车照片,车牌,现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核对车辆信息,现车主写承诺书,按规定可以报废注销。
四。国企要淘汰车辆,并通知企业采取非常措施,加快审批程序。
五、对达到淘汰标准且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经综合指挥平台查询应淘汰的车辆无近期行驶轨迹的, 各县市淘汰国三排放标准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公告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营运证作废,然后统一时间节点予以强制注销。
六。被淘汰车辆所有人为破产企业的,由该成员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相关企业的注销证明,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七。如果联系不上车主,或者车主逾期不配合注销登记,经一体化指挥平台查询,车辆无近期行驶轨迹的,由各县市淘汰国三排放标准下运行的柴油货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营运证作废的公告,然后统一时间节点予以强制注销。
八。拟淘汰车辆在2020年12月1日前已经参加年检的,采取宣传引导、说服教育等方式进行限期淘汰处理。对于属于企业的车辆,可以采取措施限制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动员企业积极淘汰。
九。在外省经营困难回吕梁市报废的,可由外省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出具回收证明。在我市取消后,可享受我市车辆报废补贴奖励政策。
十、对应的报废车辆现已丢失。车主可以出具保证书,当地村委会和乡镇盖章后,可以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XI对于已在外地办理营运证的车辆,可持营运证办理地的营运证注销证明回当地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请各县市淘汰国三排放标准下运行的柴油货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述意见告知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