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自助提取办理流程
业务处理流程
1.第一(主)借款人登录网上营业厅“业务预申请-商贷自助提款签约”栏目,为本人及配偶办理业务开通手续;或提供办理要求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现场签署委托书,为本人及关联人办理开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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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主)借款人已办理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且配偶以外的关联人未开通商业贷款自助提取功能的,关联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关系证明原件就近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3.付款人开通商业贷款自助取款业务后,可登录我网上营业厅“托收业务办理-取款-商业贷款取款”栏目办理自助取款。查看详情>: gt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