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特岗教师有哪些优惠政策
陕西特岗教师优惠政策
一、考研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进入和融合政策
3年服务期结束后,特岗教师可选择留任或自主择业。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厅〔2017〕11号),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任的特岗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三。薪资
1.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相关补贴和补助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于中央补助的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
3.各地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助政策,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要纳入实施范围。
4.服务期间,各地要为特岗教师办理“五险一金”,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四。计算服务年限
在三年的聘任(服务)期内,由县教育局(特岗办)代表县政府统一管理学校,教授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内计算工龄和教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