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养老保险转移

不死冥王2022-08-15  8

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申请

办理条件:(1)审批条件:

1.申请人已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申请人转移的险种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不予处理的情况: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申请人两地参保不一致。

申报过程

申报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办理条件:(1)审批条件:

1.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有缴费记录;

2.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二)不予处理的情况: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地户籍。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参保人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继续领取待遇。

办理程序:(1)办理程序:接收-受理-初审-复审-社保机构联合办理-结案。

申报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原件3份。

2.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3份。

3.代理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3份。

4.委托书原件3份。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办理条件:(1)审批条件:

1.申请人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从疆外调入的报考人员,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二)不予处理的情况: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新疆以外地区(含兵团)申请人在调入地有3年以上(含3年)的记录,不能提供合法证件。

结果:申请人可在新疆政务服务或新疆智慧社会APP自行查询。

处理过程

申报材料

咨询方式:(1)现场咨询:

1.天山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沙依巴克分中心大楼一楼。

3.高新区(新城)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城)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安珠北路59号百商尚锋一楼。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卫太南路1号卫太大厦三楼。

6.米东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2)电话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1.天山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城)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33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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