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皋兰县结婚登记证补领材料有哪些
在兰州皋兰县补办婚姻登记证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和三张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婚姻登记档案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找不到当事人档案,婚姻档案保管部门无法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在作出档案查找的书面说明后,应当提供镇政府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单位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出具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和独立的人事管理机构(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型股份制企业等。).两人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加盖档案查询机关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婚姻档案原件复印件。没有原婚姻档案的,提供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档案情况说明和镇政府或单位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2.当事人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登记的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信息或者换证。
3.现役军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官证原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原件。
4.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提交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A4,正反面);如果是集体户口簿,应提供集体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无法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的,可提交加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集体户个人页面包含户籍地址、姓名和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等完整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