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皋兰县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范围
兰州皋兰县补办婚姻登记范围。
(1)补领婚姻登记证
1.当事人在原镇人民政府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但因历史原因造成结婚证遗失、损毁、残缺、错误,原档案资料缺失,婚姻登记机关未补发婚姻登记证的。
2.双方婚姻档案、结婚证与本人户口、身份信息不符。
3.对依法进行了婚姻登记的军人,婚姻登记证上的身份证号栏填写为军人身份证号,需要变更为身份证号。
(2)婚姻重新登记
自1950年5月1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与第三人结婚,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