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房屋交易契税上调了吗
桂林仍执行2016年2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
对个人购买其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面积在 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 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和第三套及以上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