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程春惠民保险保障责任二(特定高额药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由定点医院专科医师开具处方,在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程春惠民保险部分高值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责任2。保险期间个人累计缴费超过15000元的,超出部分报销80%;过去患过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淋巴瘤)的,不予报销。
在保险期间,最高报销总额为100万元。
程春惠民保险部分高值药品目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