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区失业保险现在怎么领取

lipo2022-08-15  5

苏州市失业保险领取

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机构:

1.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完成离职登记,当月无单位参保缴费。

2.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3.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城镇参保失业人员,应当及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和申领职工医疗保险手续。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申请手续:

①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到以下地点:

4.失业保险金申领工作已经完成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审核其失业保险金。

5.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按期垫付),当月发放15日前新登记审核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15号以后报名的,一般下个月补发;系统无法在缴费当天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由银行按月支付。一般每月25日后资金到账,支付到市民个人卡苏州银行账户。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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